
FCC全稱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于1934年根據Communications Act建立,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FCC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 許多無線電應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都要求FCC的認可。
FCC委員會調查和研究產品平安性的各個階段以找出解決問題的很好方法,同時FCC也包括無線電裝置、航空器的檢測等等。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務必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準。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
其中FCC認證的模式有:VOC、DOC和ID三種,
對于首一次申請FCC CERTIFICATION的客戶,須首先向FCC申請到一個編號-GRANTEE CODE,產品通過測試和認證后,在產品上標注FCC ID 號碼,即可銷往美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