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RCM認證
1、從2013年3月1日起,新制度適用于新注冊的供應商,即那些尚未注冊在ACMA供應商數據系統的供應商,3年過渡期后,即從2016年3月1日起,新制度將適用于所有供應商。
2、對于在2013年3月1日前已在ACMA數據庫登記的供應商,有3年過渡期,可在新版數據庫上登記并采用RCM標志,也就是說,在過渡期(2016年3月1日)前,其產品仍可采用C-Tick或A-Tick標志。另外,在過渡期前,已符合現有法規要求并具有C-Tick或A-Tick標志的產品無需重貼標簽,并可流通市場。2016年3月1日之后,所有需要在產品上加貼認證標志的供應商務必在新版數據庫上登記并使用RCM標志
3、從2013年3月1日起,新注冊供應商務必在新版數據庫上登記,并使用RCM為單一符合性標志,表明符合ACMA所有相關法規要求。